Wednesday, April 14, 2010

我才应该生气吧。。。

有一个人,
我并没有要得罪她,
就事论事,
但她非得要逼别人与他为敌。。。
我奉陪。。

或许我的作风会不知觉得罪别人,
我会自己反省哪里得罪了人。。
可是在这件事情上,就事论事,双方的沟通问题,
我并没有一直说别人的错,
而我并不认为到底哪里踩了你尾巴?

“批评别人之前,先想想自己是否也有犯同样的错”
是的,
我从没否认我的脾气,
但你是否也该反省一下自己?

我本来也没事,
我认为每个人有自己的风格,很正常。。
但你偏偏要先比别人跟你开战。。。

是的,
我不喜欢别人在部落格写我,
但我从来都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不会写别人,除非有人先开始写我!!

不是嫌敌人不够多。。
而是有人找架吵,难道我不奉陪吗?

对别人的举动下结论的应该是自己吧?
我没有拖另一个人下水,
而是我认为那句话送给某人的却更适合,如是而已。。。

大小姐是一个形容词。。
你认为自己不符合吗?
大家只想专注讨论提案,意见不合是理所当然会出现的。。
然而,协商的精神不是应该讨论吗?
民主社会大家都有发表个人立场的权利,
少数服从多数,
你这位前学生代表候选人不会不懂民主精神吧?
我们只提出个人意见,
你却一口咬定说我们已开始就决定了,但我们并没有。。
那请问是谁自己对别人的举动下定论了??

连讨论都不讨论就发脾气,
然后就离席,
你认为这样是正确的讨论姿态吗?
我们那天连声量都没有提高,
你却气冲冲的走了,
你觉得是我对你的行为诠释错了?
那请问这我应该怎么诠释?

大家出来就是要讨论,
连基本讨论的空间你都没给予,
那我还真不懂你又觉得自己对在哪里?
更何况那只是第一项讨论,
并不是从头到尾说我们都漠视你意见,那你还有发脾气离席的权利。。
我们才已开始讨论,才第一次意见分歧你就离席,
那你也觉得自己是对的?

哦。。
那你早点说嘛。。
尊贵的上宾。。
你只要说以后你说的什么我们都要依,
你说的什么都是对的不就好了吗。。
那我们又不用讨论,
你说了就算吗。。。

各位YB,
记住以后不要什么都讨论协商,
国会也不要开了,
你只要认为不对的就直接发脾气离席好了。。。
是万灵丹哦~~

你说我不留情面,
那你认为你那些奚落有更留情面吗?

我并没有什么瞧不瞧得起,
而是对事不对人,
有意见就提出来大家讨论,
二十一世纪,
不是什么都以野蛮来解决的。。

我并没要跟你吵。。
而是你实在太不可理喻了~~

1 comment:

静思人生 said...

好,提案是还未有结果。
部落格本来是你和珽凯之间的事,
然后,是你牵入我。
并用一个贬义词。。。
当你用这个贬义词时,
我不禁想,
你这个还不叫“攻击"我?
你在部落格写我,
我当然是以牙还牙,就如你如何还击珽凯。

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有发脾气,以我当时的心情(我自己衡量)。
你可能在笑吧!
我说话的语气是这样,所以你才会误会。(你可以问凌蔚他们)
如果,我是发脾气,我不会还叫珽凯帮我还账,还一直说“我不会阻止你们。。。。”

我部落格的表现,那就是发飙,当看到你酱紫伤害我。

“我没有拖另一个人下水,
而是我认为那句话送给某人的却更适合,如是而已。。。”

你的这句话,更加伤人。
“送给某人的却更适合”,送一个贬义词给人,普通人就是用这样子的一句话吵架的。
你在部落格这样写,我觉得是你在向我宣战。

然后你说“民主精神是少数服从多数”,我个人认同的民主精神是建立在一班有基本教育、对公义、道德有基本认识的人。(我并没有说你们没有),因为民主不是简单多数票就可以,你如何知道这多数不会做出错的决定???这多数票不会被收买?我也没说我一定对,当时我觉得那提案很有问题,我试图说出我的想法,还没说完你们就一直反驳,这种情况,不气馁?而且,整个华文学会新的架构都是你和珽凯在讲而已,其余人呢?这还不叫你们本身已有决定?

既然,我说服不了你们,我又无法认同你们的想法,我离席就错了???

我不懂你怎样定“第一项讨论,第一次意见”,
讨论新的架构前,我与你们也是有分歧,可也不是有达成协议?这不叫协商精神???

莫名其妙的是,
“然后就离席,
你认为这样是正确的讨论姿态吗?”
在你眼里,离席也可以构成一个错?

我认同华文学会要改,可不是你们那种改法,所以我没有出席会大,因为认同你们的想法,却不认同你们的做法,所以不想否决你们。

我承认,当你用那个“形容词”,我失去理智。

你说“声量都没有提高,”
是有的哦,只是你没注意到。

如果那晚,造成你难堪,我道歉。

我问过凌蔚,她觉得那晚,我这样离席,是没有问题,她也不觉得是错。我才觉得很奇怪、伤心、生气,你这样攻击我???

在你写那个形容词,由此至终,你没有询问过我,请问,我能不在意吗?

你还“盖”我,“基本讨论的空间你都没给予”,B4 讨论新的架构,我没给予吗?我不是有参与?明哲的意见,我有反对?

我不是辩论员 (虽然有混过几个月)
,却无法像你那样每个字,每一句,抓到死死,进行反驳。

我发飙当别人先攻击我,在我眼里,那个“形
容词“就是宣战。你可以问其他人,我问的是凌蔚和珽凯.

这些就是我要澄清的。从今以后,你再写多少篇,多少句,攻击我的,请自便。你喜欢,这是你的部落格。我不会再理会。

是的,你赢了。可以了吧?